法律分析:
员工二次入职,是指员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,与另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或者与同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,重新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。续签是指劳动合同期满,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,经协商一致,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。前者是一个断续的法律行为,后者是连续的法律行为,因此,二次入职不属于续签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 第十六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,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,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经济补偿的三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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